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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9 字号:[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面做好我省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作出了部署。

《实施意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应对离退休干部在人员结构、思想观念、活动方式、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要牢牢把握离退休干部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从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凝聚发展合力的高度,充分认识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性,深入把握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规律,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工作,更加注重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独特优势,更加注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更加注重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把中央和省委关心爱护广大离退休干部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引领和党组织建设,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和党员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市、县(市、区)党委老干部局增挂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牌子,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要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多作贡献,紧贴离退休干部的实际,设计务实管用的平台载体,不断凝聚和释放广大老同志中蕴含的强大正能量。要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更好满足离休干部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整合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为退休干部提供养老服务,加大对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精准帮扶力度。要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统筹办好老干部党校、老干部(老年)活动中心、老干部(老年)大学和老干部网络学习交流平台。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党委(党组)要建立健全研究决定离退休干部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听取离退休干部工作汇报,每年都要专题研究离退休干部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作用,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推进工作的措施。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谋划、科学指导,把离退休干部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实行市、县(市、区)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宏观指导和微观服务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为确保《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末端,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同步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郁 芬)